关于我们

BEIJING HAOHENG LAW FIRM

您身边贴心的维权专家

委托人当事人的有关法律风险告知书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当您委托北京豪亨律师事务所提供咨询及办理案件前,我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您告知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选任代理人及适当委托授权的风险:

您委托律师后,律师代理有关活动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因此,您应根据案件和委托目标,谨慎选择一般授权、特别授权。您委托律师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起诉不当的风险:

您提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您提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三、诉讼请求不当的风险:

您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您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不能在二审中提出一审没有提出的新的诉讼请求;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您还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特别建议您,一定要与代理律师一同花足够的时间精力去抉择一审诉讼请求、二审诉讼请求。

 

四、诉讼费用交纳的风险:

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反诉、仲裁、公告、勘验、鉴定等,均需向受理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及有关单位缴纳费用;若您没有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特别建议您,一定要按照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交纳受理费用通知书所载的名称、账号及注意事项,支付有关受理费用和保全费用。

 

五、不如实陈述事实和提供证据的风险:

您应当向承办律师如实提供全面准确的事实和证据,以便承办律师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律师对您的陈述将全部认定是真实的,并依此分析判断案件的可能情况;如果您作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证据,将会导致律师作出错误的分析、判断,对此律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诉讼中争议的事实都是过去发生的,您虽自己亲身经历了纠纷的全过程,但法官是根据您提供的证据对事实作出认定的,您主张的任何权利,均需提供相关证据加以证明;如果不能充分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主张的事实、或者律师经过努力无法根据您提供的线索取得充分证据,您有可能承担不利或败诉的后果。

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您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六、不出庭的风险:

您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反诉的,人民法院将对反诉的内容缺席审判。您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缺席判决。

 

七、程序被合法合理或不合法不合理拖延的风险:

法院立案时间较长(一般为半个月到两个月不等或者更长);立案后送达不到被告人要进行公告送达(一般为三个月);如顺利送达对方,对方有可能提出管辖异议,并且针对管辖异议进行上诉(一般为一个月至七八个月);诉讼过程中有可能出现鉴定和评估(一般为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开庭后下判决时间不定(一般为七天至几个月不等);判决书送达对方如果无法送达,又再需要公告三个月;对方顺利签收判决书后一般有15天的上诉期限,如对方上诉,则会产生二审。

 

八、逾期改变诉讼请求的风险:

您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九、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

您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三年,最长为二十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为一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十、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的风险:

您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超过上述期限提交的,人民法院可能视其放弃了举证的权利,但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新的证据除外。

 

十一、不提供原始证据的风险:

您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

 

十二、证人不出庭作证的风险:

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十三、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或错误的风险:

您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您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未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十四、财产保全过期的风险: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特别提醒您: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10天前,您和您的律师应申请人民法院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十五、不按规定申请审计、评估、鉴定,或提供配合的风险:

您申请审计、评估、鉴定,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审计、评估、鉴定费用,或者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审计、评估、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可能对申请人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

 

十六、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的风险: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您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诉讼文书时,因您提供的己方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致使人民法院无法送达,造成诉讼文书被退回的,诉讼文书也视为送达。

 

十七、判决结果的风险:

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败诉或部分败诉的风险,案件结果主要取决于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充分程度,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不利于我方的证据,法庭或仲裁庭对证据的采信和由此查明的事实等客观因素。律师是根据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向您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者,我们承诺尽全力履行代理职责,但基于众多不确定因素,律师并不能保证案件必然胜诉或刑事案件被告人必然罪轻或无罪的审理结果,我们也不会对案件结果向您作出任何承诺,不以案件判决结果作为收取律师费的参考。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以对法院、仲裁庭可能认定的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进行合理分析或推测,并告知委托人,但上述分析或推测不是代理人对案件结果的承诺。生效法律文书,最终也经常出现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风险。

 

十八、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的风险: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期限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超过上述期限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十九、无财产或者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履行能力不足、逃避、无被执行财产线索等,都有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您有可能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因为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状况复杂而且隐蔽,如代理人为委托人代为申请执行,应由委托人主动查明并提供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代理人可以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线索协助调查,配合法院推进执行程序。除风险代理外,执行阶段收取的一般代理费并不保证执行结果。执行的进度和程度完全取决于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以及偿债能力。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能对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

 

二十、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风险:

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金。

 

当事人在办理委托前应当仔细阅读风险告知书,代理委托一旦签订后,案件经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庭裁决后,或者在诉讼中和解、调解,或者当事人自行撤诉,代理工作即告结束,所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在风险代理中如果委托人、当事人不告知代理人就私下与对方和解、调解、撤诉,或者任意解除委托,应视为广东盈达律师事务所已经完整实现委托目标并应按全额计付律师服务费。本风险告知书一经委托人签署,即为委托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委托合同、委托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依法尽心尽责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

 

承办律师已告知委托人上述事项,委托人、当事人已完全了解本文件1至9页及风险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全部内容、有关疑问已得到解答、无异议。委托人/当事人签字确认: